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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公告我自然會遵守,但我查過寄給我的邀請卡上的聯歡單沒有這一條,所以我才會決定特意跑去拍攝.不要上網是在我這篇文章寫出後,2樓貼出其網址才看到的(蝗虫雖有跟我講但主辦單位並沒有任何宣佈或知會).
如果是遊戲規則,應該在舞碼單上就要寫出,而不是隨便在網路某一角落貼一個人家不一定會留意到的訊息,而且是在大肆宣傳請大家來拍攝共襄盛舉之後,如果早知道我是絕對不會去的.這一點我是絕對無法接受的,所以我以後絕對不可能再去捧場的.
禁止錄影本已論戰很久,大家也已摸索出適應之道.可是現在突然多了一種限制出來,是福是禍我不知道.反正我看到的唯一想法就是不要浪費時間去拍.但先決條件是在舞碼單上就寫明,讓人事先可以決定要不要去.若是現場貼海報禁拍,雖然氣在心裡,也只能生悶氣而已.上次母校聯歡,學弟妹臨時被人要求禁止攝影,我就忍不住當場開罵,這種事情沒有事先公告,怎可因某些人的想法,臨時要求別人配合,絲毫不尊重遠道來捧場的人.
不合理的事情,不吐不快.沒有適當的做事原則,豈能要求別人配合呢?
[ 本帖最後由 歐沙沙 於 2007-10-31 22:51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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