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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 46F => 上週的小筆電是我的那台, 不是上次買的; 上次買的那台, 離開民安後就沒用過, 一直在我車上;
to 47F => 在民安時, 101 都是阿煇帶, 蝗蟲號都是由我帶, 500 橄藍帶; 在中山堂時 因蝗蟲號沒電池, 不能用在室外, 所以都沒用, 101 由我帶, 500 橄藍帶; 音質方面, 500 的音質較好, 所以只要 橄藍有帶來, 優先使用 500;
to 48F => 我在 7F 就有發言過;
我反對, 不表示我否決; 假如只有我一個人反對, 社團還是可以去作, 社團是大家的, 又不是我一個人的 (或某個人的)
不同的聲音, 本來就是該有接受的雅量; 有必要永遠是"一言堂"嗎?
我發言反對, 假如有人附和, 可見其實是有反對聲音, 只是不好意思說;
假如沒有人附和, 可見只有我不贊成, 多數決, 那去作就是了, 我也不會阻止;
不過 我想建議 專款專用, 假如要買音響, 費用應該大家另外捐, 不要動用這筆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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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海為家的土風舞老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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