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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好多經驗的朋友願意一起共同來討論這個話題
我應該是知道一般人對於影像po在網上的感受跟見解
一直以來,如有人在聯歡舞會上,架起一台台的攝影機
在拍攝影片的行為,然後再放在網上供人參閱
我也感覺是非常不尊重原編者跟影像中被攝影的人
甚至我知道還有人長期拍攝,把他當成是自己的智慧財產權
這真是一個匪夷所思的邏輯
面對影像的智慧財產權問題
要是在其他文藝類型
我想問題很容易會產生侵權的法律問題
但是我們這個舞蹈圈子
剛巧有一些奇特文化演變
那就是自編舞蹈的文化
先排除國外老師來授課的舞蹈曲目
再將會有爭議的音樂拿掉
我想還是可以很簡單在將近二萬首的舞蹈裡
找到可以擔任拍攝的舞曲
不僅可以有
單人舞
雙人舞
傳統舞
以色列舞
還會有流行舞
這是全世界台灣舞蹈圈僅有的產物
應該是最沒有爭議了吧?
我們可以在這些舞曲上做一些包裝
讓很多不認識我們的人,藉由這些精挑出來的一二百首舞
成為跟他互動的第一個介面
先不管他們一開始喜歡的是不是正統民俗舞蹈
我相信以我們所跳的舞蹈魅力
是可以用時間來讓這些人喜歡上民俗舞蹈的
在未來,就算每一百人只有一個人繼續留下跳正統民俗舞蹈
我們試想如過成有一百萬人次參與過我們未來的舞蹈活動
百萬分之一,都還有一萬人,一萬人次可以做什麼事
只要一場精緻舞會只有一萬人次的百分之五,就會有五百人參加活動!
只要這群新舞蹈人口出現,而且是被重新教育而投入舞蹈圈的出現
我們引導他們看到參家我們活動的價值,相信是會被肯定的
什麼是我們的價值?
以現代人周未假日的休閒活動舉例!
隨便全家去看一場電影,吃頓飯,再加上來回交通費用
一家以五口計算,一天下來要花個幾千上萬元是輕鬆簡單的!
但是我們讓他們改來參加我們的舞會
一家五口,一人收費三百,含午餐也不過是一千五百元上下
加個交通費,二千元有找!!
但是一般娛樂都是限時的,以電影來看,頂多是二個半到三小時
而且是坐在人滿為患的密敝空間
不健康,也絲毫沒有達到運動養生的功效!
看看我們的舞蹈運動,一天下來,少說七至八小時,不僅是可以有進劇場聽音樂會的效果
更可以隨時聞樂起舞,又達到運動效果,又可以兼顧人際互動
大人高興,小朋友也是一種人格教育,甚至是一種人品教育
畢竟消費性的活動參與過多,不僅對家庭是一種負擔
更對孩子使用金錢的觀念,也是一種傷害!
我們又可以藉由舞蹈的世界性,多元性,充份培養一家人世界觀
及懂得珍惜人文及藝術,我們都相信,身體裡有藝術氣息的孩子
是最有福氣,最懂得去尊重環境及家人的
但是這五百人的消費規模
500x300=15萬
卻形成一種新產值,更可能變成未來新休閒產業之一
是不是更可以看到有心人,前撲後繼來卡位
為了就是要服務這一群健康休閒的族群!
當大環境對待我們是以健康養生
家庭和樂,甚至是人格教育出發時
這個市場的推動力量, 肯定是會越來越大的!
到時候,如有需要,更可以模仿現在的KTV
將所有編舞者的創作版權整合
讓未來所有使用這些用心創做者的智慧財產權
得到最大保障及產能的展現!
正所謂良性循環不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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