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之心論壇


 
標題: [討論] 教舞時可否更改原編者的內容 ?
青蛙 (青蛙)
傳奇人物
Rank: 8Rank: 8


UID 1750
精華 0
積分 7442
帖子 5757
現金 2967 元
存款 485708 元
鮮花 1667 朵
閱讀權限 10
註冊 2008-1-12
來自 逸姿
狀態 離線
 
發表於 2009-7-26 01:03  資料  個人空間  短訊息  加為好友 
繁體化 簡體化
教舞時是否可更改原編舞者的內容 (本文收3 朵)

教舞時是否可更改原編舞者的內容
基本條件是"不是忘記或是沒學到"而是直接更改



這個題目跟幾十年前一舞多跳的論戰和我在三舞老友討論版中開的帖"驚悚的自我反省"
多少有些共通性與關連性.

針對此問題我的意見摘要如下:

首先先分類教的"舞"是什麼"舞":

1. 傳統舞
    就我所知,以前我跟學過的外國老師,例如Dick, Dada, Ida, Bora, David, Tom........都是各國專業傳統舞蹈的名師.
   以Dada為例, 曾經跟Dada聊過(卅多年前嘍!), 他每年大約有半年的時間在以色列各地(包括城市與鄉下)蒐集資料,包括音樂與舞法,
   老人怎麼跳,年輕人怎麼跳; 男人怎麼跳,女人怎麼跳.每種舞法代表的意義....等等. 剩下半年巡迴世界教學.
  
   如果轉手教學特意修改動作,必須要有相當的理由: 1. 你的研究比這些老師的研究還要深入,可以推翻這些老師的動作.
   2. 如果你自認為比這些世界級大師還行的話, 你就改吧,我沒意見.但請留下您的大名, 說明這是您某某人改的,以昭公信.
(PS: 國外也有在自家裡拿流行歌曲編自編舞的"老師",歸類在下面,不在此列.)

2. 自編舞
   這一部份,我常常呼籲,不要叫做土風舞, 叫做全民舞/自編舞/運動舞/休閒舞..., whatever, 就是不要叫做土風舞,也盡量不要在(傳統)土風舞場合中出現.
   這類的舞包括台灣自編和愈來愈多的以色列自編.
   這類的舞有個很明顯的特徵,就是拿流行歌曲或音樂來編動作. 然後自成一舞. 比起上面那些專業老師辛苦的到各地搜集愈來愈難蒐集的傳統資料,既輕鬆又賺錢多多.
   但因為是自編舞,用的又是大家都耳熟能詳的流行歌曲,你能編,我也能編;因此被改的機會最大. 你有你的想法,他有他的想法,
   你認為這個動作放在這裡比較好看,他認為那個動作放在那裡比較漂亮,見仁見智,
   編舞者愛怎麼編就怎麼編,跳舞者愛怎麼跳就怎麼跳,反正都是沒有傳統意義的東西.(相對照我發的"驚悚的自我反省"帖子第37樓,碧娜˙鮑許:
   "我在乎的是人為什麼動,而不是如何動"; (如果把"動"改成"舞"更能表達原意.))
   
   但即使是自編舞,基於尊重編舞者的基本概念,我認為儘量不要去改別人公開發表過的舞. 終究第一個用這首音樂編成舞又公開發表的人掌握到發球權.
   如果你覺得這邊不好,改一改, 那邊不好,改一改, 那我建議你就乾脆開一個發表會,公開發表你的版本吧. (但是剩下的其他部分都是原來的編舞者的創作,你怎麼解決?)
   我們也常常碰到這些情況,同一首流行歌,真的很好聽,於是張三也編自編,李四也編自編,一舞二法甚至三法的情形也不是罕見.(以色列自編也是一樣).
   反正各自公開發表,就看誰的版本受歡迎嘍.

結論:
   1. 改別人的舞,就像老師在改學生的作業一樣,一定是認為這個地方不對或不好老師才會給你改掉.
   2. 如果你認為你足以當這位編舞者的老師的話,你就儘量改吧....但別忘了留下您的大名與理由,以昭公信.
   3. 如果有本事的話,我建議你乾脆就直接編一首新舞,不要動到別人已公開的創作比較好. (而且不要放在土風舞的範圍內)

以上是基於: 教舞時"不是忘記或是沒學到,而是直接更改原編舞者的內容"的前提下,我的看法.
其他情況不在我上面的評述內容內.

PS: 占姆士學長大人,我發表嘍,不用再來提醒我啦.


頂端
竹塹!和風 (竹塹!和風)
貴族閣下
Rank: 4


UID 1418
精華 0
積分 795
帖子 261
現金 1121 元
存款 2725 元
鮮花 525 朵
閱讀權限 10
註冊 2007-7-16
狀態 離線
 
發表於 2009-7-26 11:08  資料  個人空間  短訊息  加為好友 
繁體化 簡體化
(本文收3 朵)



引用:
原帖由 james 於 2009-7-24 16:24 發表
轉手"教舞"時可否更改原編者的內容 ? 不管是一小節或大更動???
基本條件是"不是忘記或是沒學到"而是直接更改!!!
請提供個人經驗及看法 !!!!

THANKS

本人看法是
一.發表舞:既然是發表舞無可厚非一定要依原發表跳法教學。
          (那為何要去發表會學舞或上課)
二.表演舞:因隊型編排可將原舞稍加變化、必須把原舞法教待清楚。(應不失原味)
三.比賽舞:一定要依原發表跳法隊型編排、不可更改原舞。
四.創作舞:既然是有發表一定要依原發表跳法教學。
五.自編舞:可自由發揮。(因為是你自己編的舞)

※.當教舞者已經可編舞發表時、應該就會有同理心。
    尊重原編舞者、不是口號喊一喊、那份真誠的心才是最重要。
ps.當然每個編舞老師也不是萬能、說不定舞真的有編的不好的地方、
    但不是就地更改這支舞。
    而是用您的智慧再創作一支新舞去發表、誰的舞可以淵源流長才是正途、
    並不是創作後在家裡跳爽的


[ 本帖最後由 竹塹!和風 於 2009-7-26 16:01 編輯 ]


頂端
 



當前時區 GMT+8, 現在時間是 2025-5-4 07:48

  Discuz! 5.5.0 (Build0326) Powered by OKC © 2004-2023
Processed in 0.049360 second(s), 7 queries , Gzip enabled

清除 Cookies - 聯繫我們 - 舞之心網站 - Archiv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