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master 於 2007-9-23 19:59 發表 [url=http://www.okc.folk-dance.org/talk/沒錯,只要是在公開場合的活動,便不會有任何法律上的問題。所以只要是在開放的公開場合上的表演,都表示放棄對於其言論或活動的權利。
或許版主認為你的舞姿在影片中跳的很差,但既然鏡頭會對著你,表示你是場中少有的舞林高腳,不然不會吸引起拍攝者的注意,而把鏡頭對準你,這不是恭維的客套話,因為我就是這樣拍的,既然要拍,為什麼不拍最好的,同樣的時間,同樣的設備,當然要找最好的拍,不然不是浪費時間嗎?
在公開場合禁止錄影是於法不合的,若有人執意要拍,也是無法禁止的,但大多數人都尊重主辦單位,所以主辦單位說了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