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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lton 於 2010-7-7 05:55 發表

4> 營隊活動本次主辦單位或本次教學老師, 雖然有帶社團, 也不便馬上回社團教本屆發表的舞曲, 那如何對社團中來捧場參加的學員交代 ?
活動前4/30(五)劉老師從新加坡下午來台, 經過我同意, 晚上在台中救國團介紹新舞_卡薩布蘭加, 同時在現場有告知台中救國團的現場學員, 因主辦是程老師, 本次教學的舞曲要半年後才對外教授, 希望大家來捧場, 結果台中救國團活動結束後, 程老師帶我與劉老師去靜宜大學宿舍的途中, 有人打電話給程老師說「你憑什麼不教本次的教學舞曲, 要到半年後才教 ?」劉老師與我當時在車上, 直覺的反應是這是怎麼回事 ?
9> 因程老師與謝老師是本次活動老師, 我有告知請半年後才在自己的社團教本次的舞曲, 為的是讓有參加營隊的社團舞友享有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