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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去了一趟區公所,
確定了 9 月 21 日 (星期天) 可以使用冷氣。
現在場地內已貼公告,
公所也已通知所有租借單位停止使用冷氣。
9 月 21 日 (星期天) 是額外允許的,
但
9 月 19 日 (星期五) 就不能使用了,
本來我們就只有租用到 9 月 19 日,
等於少用到一次,但不會收費。
請大家本週五記得帶毛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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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公所拿出〝終止租約〞強硬方式通知所有租借單位,
現在風頭上,我們也只能配合。
希望市政府快點把電費預算的問題解決,
或是天氣趕快變涼爽,
不然 ..... 10月份的悠遊就頭痛了 ....。
政府機關把場地外租,
冷氣,只是額外提供的附加使用工具,
給借就給借,不爽借就不給借,
跟場地租約沒有關係、沒有違約問題;收費也可以退費,
承租單位一點辦法都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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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次的風波,
我個人覺得,管理層面的問題,還是需要解決的,
與其生氣有人偷開冷氣沒有繳錢,
但其實癥結點是市府花了錢裝了新冷氣,
卻沒有作任何管制,
沒有難操作的開關、也沒有管理者,任何人都可以自己開來吹,
現在電費暴增,超出了年度預算,只好禁用,
卻讓乖乖繳錢的人也不能使用冷氣,
有點無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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