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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轉貼]~共同感受~
me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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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6-3-22 15:25  資料  個人空間  短訊息  加為好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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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貼]~共同感受~

經營感情和婚姻的玄妙之處,就在於如何讓兩個獨立的個體,擁有各自的空間,
卻能因為共同分享的經驗,將兩人相繫、讓兩人相惜。

咖啡廣告中一句「好東西要和好朋友分享」的標語,不但傳誦多年,成為廣告界
的經典之作,同時也變成社會流行語。共同分享美好的滋味,是生命中難能可貴的
經驗。甚至,可以說是一種幸福。分享的雙方, 必須要有相同的慧心,才能體驗出
內心感受,共鳴出意在言外的真情滋味。

我年紀還很小的時候,由於家境不是很寬裕,除非逢年過節,不是每天都有機會
吃大魚大肉,父母雖不是嚴格管教子女,我們手足間倒也懂得互愛互讓。

有一個尋常日子的傍晚,餐桌上竟意外出現一條魚,還沒正式上桌吃飯,我們姊弟
間就開始研究如何瓜分那條魚,才能教全家人吃得盡興。

不解世事的我,好奇地問大姊:「如果一家人每個人都愛吃魚,真是很麻煩,要分來
分去,而且大家都吃得不多。最好是有人喜歡吃魚、不愛吃肉,有人不吃魚、只吃肉。」

大姊年齡稍長,比較懂事,她立刻發表更高明的見解:「才不是呢!喜歡吃魚的人
聚在一起,共同品嚐一條魚的滋味,彼此分享美食的感受,人生才有意義。如果,
只喜歡吃魚不吃肉的人,和只喜歡吃肉不吃魚的人,生活在同一屋簷下,一定會很
痛苦,他們各吃各的,卻無法共同體驗對方內心的感受,十分寂寞。」

那年,我大概只有小學三年級左右,大姊的年紀恐怕也只剛上國中,童言童語的我們,
講了一段沒痛沒癢的對話,卻讓我在一、二十年以後的生命經驗中,一一印證了其中的
道理。再三玩味,便覺得人生中「分享」的經驗,實在美好。無論青菜蘿蔔、或吃魚
吃肉,最可貴的其實是共同的感受。

經歷共同的感動,婚姻才能經營長久。

一個微雨的清晨,有一個很要好的朋友突然打電話給我。電話彼端的他,情緒有點
低沉:「我決定向我太太提出離婚的要求。」在離婚率偏高的現代,聽到這種消息,
我的反應並不是很詫異。

意外的倒是他告訴我的理由。「你知道嗎?結婚這十幾年來,我幾乎沒有和我太太
有過什麼共同的感動了。我們不曾一起閱讀過一本書,談過其中任何一個有趣的章節。
我們甚至很少一起看電影,更別提看完電影之後,曾經就其中某一個場景、某一個片段,
交換過什麼感動的心得。」他感慨萬千地說。

聽到這裡,我能深刻體會他的悲哀。

或許,這也是所有婚姻很典型的問題,從一開始的熱烈,不知不覺走到疲乏的地步。

一朝醒來,當初最親密的枕邊人,因為日漸減少共鳴而變得面目可憎。

最珍貴的歲月,因為逐漸缺乏了分享感動而變得乏善可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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